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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银河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当前栏目:其他
发布日期:2019-05-05

 

公司各股东:

四川银河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定于2019520日(星期一)下午2:30在公司会议室(乐山市市中区春华路南段177-1832楼)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会议议案:审议《银河集团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银河集团“三重一大”制度实施办法》

特此通知,请届时参加。

 

201955

附:注意事项及授权委托书

1、会议出席对象:截止2009430日在乐山产权交易中心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参会登记手续: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权账户卡(如有);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和股权账户卡。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3
、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费、交通费用自理。   

4、联系人:丁晓红,联系电话:15082237864

5、授权委托书参考样本:

授权委托书                          
四川银河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贵公司于2019520日召开的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股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如有):

对会议议案的投票意见: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身份证号: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投票意见应明确表述为同意反对弃权。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