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中区汉白玉石狮一对公开转让公告
受委托,本公司定于2017年11月21日在淘宝网资产处置频道举行交易(拍卖)会,对汉白玉石狮一对进行公开转让。
一、 标的介绍
1、标的名称:汉白玉石狮一对(2个)。
2、标的情况:标的位于乐山市中区滨江路南段256号,长约1.1米,宽约0.8米,高约2.1米,标的整体转让。
3、拍卖起价:人民币 5万元。
二、交易方式:有底价增价式网络竞价(拍卖),不设保留价。
报名和竞价均在淘宝网本公司资产处置频道进行,网址:https://zc-paimai.taobao.com/zc/zc_item.htm?user_id=2671393432,户名:乐山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三、竞买人
1、竞买人应为境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2、竞买人须注册淘宝账号,并通过支付宝实名认证后报名参与竞买。竞买人参与任一标的竞买须交纳1万元竞买保证金。
3、成交后的成交价款等其余款项均须在线下直接支付到本公司指定结算账户。
4、竞买成功后,须竞买人本人到本公司办理成交确认、价款结算等相关手续。若竞买人因客观原因不能到本公司办理上述相关手续,应当委托代理人到中心办理,委托书须经过公证。
5、竞买人交纳竞买保证金时有可能出现超出当天银行资金转出限额的情况,导致无法及时报名参与竞买,竞买人应提前做好报名相关准备工作。本次交易不接受网下或现场交纳竞买保证金。
6、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自公告刊登之日起至2017年11月21日10时。
五、竞价时间
2017年11月21日10时至14时(延时竞价周期除外,正式竞价开始时间以淘宝网网络电子竞价系统时间为准)。
六、成交价款、佣金及竞买保证金
1、买受人须在成交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2017年11月24日16时前)将成交价款及佣金(转让成交价款×5%)在线下直接支付到本公司指定结算账户。
2、买受人应在规定时间内通过银行转账方式交纳成交价款、佣金,不接受现金交款。交款时间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转账时须使用买受人银行账户进行转账,并在备注栏(或用途栏)中注明所竞买标的,否则导致无法核实账款的事项由买受人自行负责;转账支付不接受他人代付款。
4、产权交易指定结算账户:
开户行:乐山市商业银行营业部
户 名:乐山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账 号:0101 2100 0006 64773
5、特别提示:本次标的转让成交价款和佣金由本公司向买受人按上述规定直接收取,不受淘宝网价款支付和退货相关规则约束,买受人请勿通过淘宝网和支付宝在线付款。
上述标的即日起在标的所在地展示,其它详情见交易文件。
咨询电话:0833-2441345 胡女士
中心地址:乐山市市中区嘉州大道258号国资大厦3楼
乐山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四川嘉润拍卖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