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公告
我公司于2018年1月15日在《三江都市报》第3版发布的“砂石拍卖公告”,现将公告第二条“竞买人应为境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范围须包括砂石经营业务”变更为“竞买人应为境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其他公告条件不变。
四川恒升拍卖有限公司
2018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