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产交(复)告字[2019]第01号
根据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川11民终378号《民事判决书》及乐中法建[2019]5号《司法建议书》,我中心决定从公告之日起撤销原乐产交(终)告字[2018]第01号终结公告,恢复“岷江旅游专用航道疏浚清理挖出砂石一批” 国有资产进场交易程序,由交易双方在公告之日起20日内完成合同签署、资金结算、移交标的等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乐山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2019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