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本公司定于2017年1月19日10时在淘宝网资产处置频道举行交易(拍卖)会,对以下乐山市市中区公车改革“取消车辆”进行公开转让。
一、 标的介绍
1、标的情况:标的汽车共计77辆,按单台转让,详情见本公司网站。
2、拍卖起价:人民币0.1万元起。
3、标的车辆停放于乐山市高新区乐高大道6号原“乐电天威”厂区内。
二、 标的瑕疵及特别说明
标的瑕疵:标的停放时间较久,部分车辆存在车身擦痕、蓄电池无电或损坏、轮胎缺气或损坏、内饰霉变或损坏、设备或配置(包括但不限于轮毂、门锁、车窗玻璃、内饰、装饰件或其他车身部件等汽车设备或配置)损坏的情况。
特别说明:本次转让标的是按现行市价法进行价值评估,未对车辆作技术鉴定,竞买人应对车辆现状实地进行查验和判断,本公司及委托人对标的质量及其他状况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三、 交易方式:有底价增价式网络竞价(拍卖)
报名和竞价均在乐山产权交易中心淘宝网资产处置频道进行,网址:https://zc-paimai.taobao.com/zc/zc_item.htm?user_id=2671393432,户名:乐山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四、 竞买人
1、竞买人应为境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2、竞买人须注册淘宝账号,并通过支付宝实名认证后及时足额交纳保证金和参与竞买。竞买人参与任一标的竞买须交纳一份保证金,如要参与多个标的竞买,须交纳多份保证金,每份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0.5万元。成交后的成交价款等其余款项均须在线下直接支付到本公司指定结算账户。
3、如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进行,竞买成功后,买受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或仅委托代理人)到本中心办理相关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4、竞买人交纳保证金时有可能出现超出当天资金转出限额的情况,导致无法及时报名参与竞买,竞买人应提前做好报名相关准备工作。
5、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本次交易不接受网下或现场交纳保证金。
四、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自公告刊登之日起至2017年1月19日10时。
五、竞价时间
2017年1月19日10时至15时止(延时竞价周期除外,正式竞价开始时间以淘宝网网络电子竞价系统时间为准)。
上述标的即日起在标的所在地展示,其它详情见交易文件。
咨询电话:0833-2441345 詹先生
中心地址:乐山市市中区嘉州大道258号国资大厦3楼
中心网址:http://www.lscq.com.cn
乐山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四川嘉润拍卖有限公司
四川佳瑞拍卖有限公司
2017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