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本公司定于2016年12月9日10时起对乐山市本级取消公车进行公开转让。
一、 标的介绍
1、标的情况:标的汽车共计117辆,按单台转让,其中114辆停放于乐山市高新区乐高大道6号原“乐电天威”工厂内,其余3辆停放于乐山市市中区白燕路185号国驰二手交易市场内。详情见本公司网站。
2、拍卖起价:人民币0.3万元起。
3、标的瑕疵:标的停放时间较久,部分车辆存在车身擦痕、蓄电池无电或损坏、轮胎缺气或损坏、内饰霉变或损坏、设备或配置(包括但不限于轮毂、门锁、车窗玻璃、内饰、装饰件或其他车身部件等汽车设备或配置)损坏的情况。
4、特别说明:本次转让标的是按现行市价法进行价值评估,未对车辆作技术鉴定,竞买人应对车辆现状实地进行查验和判断,本公司及委托方对标的质量及其他状况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二、交易方式:有底价增价式网络竞价(拍卖)
报名和竞价均在乐山产权交易中心淘宝网资产处置频道进行,网址:https://zc-paimai.taobao.com/zc/zc_item.htm?user_id=2671393432,户名:乐山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三、意向受让方
1、意向受让方应为境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2、意向受让方须注册淘宝账号,并通过支付宝实名认证后及时足额交纳保证金和参与竞买。意向受让方参与任一标的竞买须交纳一份保证金,如要参与多个标的竞买,须交纳多份保证金,每份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0.5万元。
3、如意向受让方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进行,竞买成功后,买受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本中心办理相关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4、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时有可能出现超出当天资金转出限额的情况,导致无法及时报名参与竞买,意向受让方应提前做好报名相关准备工作。
5、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本次交易不接受网下或现场交纳保证金。
四、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自公告刊登之日起至2016年12月9日10时。
五、竞价时间
2016年12月9日10时起(延时竞价周期除外,正式竞价开始时间以淘宝网网络电子竞价系统时间为准)。
上述标的即日起在标的所在地展示,其它详情见交易文件。
咨询电话:0833-2441345 詹先生
公司地址:乐山市市中区嘉州大道258号国资大厦3楼
公司网址:http://www.lscq.com.cn
乐山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四川乐山拍卖中心有限公司
四川嘉润拍卖有限公司
2016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