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将于2020年9月9日10:00时起至14:00 时止(延时的除外)在京东网资产竞价网络平台(网址:https://auction.jd.com/paimaiShops/10016414)举办交易会,对“乐山市人民南路4处国有房产”进行公开招租,现公告如下:
一、 标的介绍
(一) 标的名称:乐山市人民南路4处国有房产公开招租(下称标的)。
(二) 标的详情:标的分别位于乐山市市中区人民南路211号(原新村银河电影院)1楼的商业房产,2楼商业房产、楼梯间及库房,共计4个标的,建筑面积约18.56㎡至891.16㎡不等,部分标的通水电。标的具体详情详见《委托合同》附件《乐山市人民南路4处国有房产招租明细表》。招租标的经营范围:符合国家和地方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三) 标的租期5年,年租金起价18090元至231030元不等,加价幅度为200元或200元整数倍。
(四) 标的竞租保证金10000元至50000元不等。
二、 意向承租方条件
(一) 意向承租方应为境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它组织。
(二) 竞价前,意向承租方须在京东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京东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如意向承租方未在京东开设账户,可授权代理人使用其个人账户代为参与竞租,意向承租方须在2020年9月9日16时前将委托材料扫描件发送至17679692@qq.com邮箱。
1、 授权人为自然人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人和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均须加盖手印。
2、 授权人为法人或其它组织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委托材料,以上材料均须加盖公司鲜章。
(三) 如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发送委托材料的、不符合条件参加竞租活动的,视为意向承租方的个人行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 竞拍成功后,承租方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相关委托材料原件到本公司办理成交手续、价款结算。
(五) 项目竞价前系统将冻结意向承租方缴纳的竞租保证金,竞价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六) 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本标的物意向承租方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意向承租方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条件。
三、 标的无优先权人
四、 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公告之日起标的在所在地展示,意向承租方应按公告联系方式与本公司联系了解有关标的查看、咨询,并自行进行尽职调查等相关事宜。
五、 本次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意向承租方出价,则自动延迟5分钟。
六、 竞价方式:不设保留价的增价竞价方式,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方可成交。
七、 竞租成交后,本标的物竞得者的竞租保证金自动转为部分成交价款,承租方须在成交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剩余年租金、租赁期间保证金、佣金(首年首月租金,四舍五入收整到元)线下交纳到本公司指定账户。
开户行:中国银行乐山分行
户 名:乐山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账 号:1158 0120 0353
八、 承租方在付清第一年租金、租赁期间保证金和佣金,并到我公司办理完毕成交确认手续后3个工作日内(凭付款凭证、相关身份材料及委托手续等原件)到出租方办公地签订《租赁合同》(样本附后),逾期则视为承租方违约,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
九、 本次网络竞价所涉标的物,全部依其现状进行处置,具体以标的移交时的现状为准。请意向承租方充分考虑标的显性和隐性的瑕疵风险以及市场价格的波动,谨慎选择。
十、 本公司对此次竞租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文字资料等,仅供意向承租方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不作为对意向承租方参与此次竞价的建议(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意向承租方视为对本标的物现状的确认,意向承租方一旦作出竞租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责任自负)。
十一、 本次网上公开竞价《招租公告》《竞租须知》《标的物介绍》等相关文件已在京东网资产竞价网络平台公开展示,请仔细阅读。我公司已就标的物相关交易条件向意向承租方如实告知并做出详细说明,意向承租方知悉并同意接受全部条款和内容。
十二、 意向承租方在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竞租须知》。
十三、 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交易文件。
咨询电话:詹先生 0833-2441345
联系地址: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嘉州大道258号国资大厦3楼
此公告在“京东网”、“乐山产权交易中心”、“乐山市国资委” 、“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乐山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四川嘉润拍卖有限公司
2020年8月26日